南方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和顺院区改造提升项目周边房屋修缮加固方案编制及修缮加固费用评估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04-19
南方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和顺院区改造提升项目周边房屋修缮加固方案编制及修缮加固费用评估 招标人为南方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内部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及委托范围 1. 项目名称:南方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和顺院区改造提升项目周边房屋修缮加固方案编制及修缮加固费用评估 2. 工程地点:佛山市南方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和顺院区。 3.本工程为南方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和顺院区改造提升项目周边房屋修缮加固方案编制及修缮加固费用评估,预算价为25万元。 4. 技术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5. 技术服务内容: (1)根据国家相关建筑工程规范标准及甲方提供的建筑物有关鉴定报告、建筑结构图纸等资料,对房屋破损部位进行修缮方案编制及修缮费用评估; (2)乙方严格遵守甲方现场的安全制度,对乙方工作人员的现场安全负责; (3)乙方出具房屋修缮方案及修缮费用评估书一式三份。 6.质量要求:符合相关的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7、承包方式:固定总价承包。 二、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 资质要求 2.1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 2.2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3.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的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 注:“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是指:与建筑工程相关的专业,包括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房屋建筑、建筑、建筑工程、建筑管理、建筑工程管理、工民建、工业与民用建筑、土木工程、土木建筑、土建工程等专业。专业名称以职称专业为准,若职称证无法显示专业名称,则以学历专业为准。 3.2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1)投标人的社保证明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分支机构注册所在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复印件或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2)如投标人受疫情影响已向相关部门申请免除或缓缴社保费的,或相关部门发布通知可免除或缓缴社保费的,可不提供相应月份的社保证明,但须提供相关申请成功证明材料或相关部门的公告通知文件(或网站公示截图)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4.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三、投标文件内容 (1)投标文件组成:报价书及报价书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以及相关证书复印件以及社保证明材料、企业信誉(信用)状况声明等。 (2)投标文件份数: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正本须逐页加盖公章;副本可以是正本签字盖章后的复印件。投标文件电子版:1份(以U盘为载体),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投标文件正本签字盖章后的PDF格式电子文件。当投标文件副本或投标文件电子版与纸质正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为准。 四、投标文件的签署 投标文件中指定需签名盖章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亲笔签署(法定代表人可使用个人印章或签名章代替),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按无效文件作废标处理。 投标文件的密封:投标文件简单装订,全部文件装入一个包装袋且密封,所有封口处皆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五、招标控制价及其计算方法 计算方法:根据相关规范计算 投标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预算价)金额为:250,000.00元。 投标人的报价不得高于投标最高限价,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备注: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包干形式。投标报价已包含因履行本项目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工作人员的工勤费用(工资、福利、交通、食宿、通讯、社保、外勤等费用)、技术服务费、全额含税发票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发生的其他可预见及不可预见费等。 六、投标文件递交以及开标 投标文件须于2023年5月8日15时00分~15时30分递交至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金科路6号中控大厦11楼会议二室。2023年5月8日15时30分在上述会场召开开标会议。 注意事项: 1、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授权代理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供招标人核查,核查未通过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备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除附在投标文件中外,还须另外随身携带一份;未随身携带身份证明文件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2、本项目取消投标人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环节,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自行离开。 3、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检查由招标人在接收投标文件时实施并当场宣布检查结果。投标文件的密封性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七、评标办法 (1)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经评审的有效投标人少于3家的,本次招标失败,组织二次公开招标。 (3)按照招标文件内的评标办法,中标候选人结果在发布公告的媒介上公示,公示日期不少于3天。公示期无异议后,招标人确定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的中标人。中标结果在发布公告的媒介上公开。 八、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如贵单位对本工程项目有投标意向,请于2023年4月19日至2023年4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到佛山市海纳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平西路13号承业大厦第八层809单元)现场递交以下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1)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经办人如为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投标人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报名成功后,招标文件将发送至购买人登记邮箱或现场拷贝到报名单位U盘(U盘需自备)。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佛山市海纳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http://www.fshnzx.cn/)上发布。 十、其他 10.1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招标人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由此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有权要求其赔偿损失,同时中标人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方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金科路6号中控大厦11楼 联 系 人:冯先生 电 话:0757-86250945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海纳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平西路13号承业大厦第八层809单元 联 系 人:肖小姐 电 话:0757-86329619 电 子 邮 件:Fs_HaiNa@126.com 日期:2023年4月19日 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