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中学新建学生宿舍工程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 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发布日期:2024-09-24
九江中学新建学生宿舍工程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 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一、澄清修改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4.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4.4.3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 修改为:“4.4.3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4年3月-2024年8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4“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及其计算方法”中的“本项目概算审核计费费率=概算初审造价咨询服务费中标价/工程建安费估算价9121.08万元”, 修改为:“本项目概算审核计费费率=概算初审造价咨询服务费中标价/(总投资12624.38万元-预备费用575.34万元)”。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通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海纳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