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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和顺院区改造提升项目洗消中心基坑监测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2-02-28

南方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和顺院区改造提升项目洗消中心基坑监测工程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南方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和顺院区改造提升项目洗消中心基坑监测工程,招标人为南方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内部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及委托范围

1. 项目名称:南方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和顺院区改造提升项目洗消中心基坑监测工程

2. 工程地点: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和顺。 

3. 工程规模:本次基坑支护区域为消洗中心地下室区域,基坑整体呈长方形。场地现状基本均为医院空地,场地较为平坦。 根据基坑开挖深度、地质条件及周边环境情况,基坑安全等级为一级,基坑周边环境等级为一级,基坑设计使用年限为一年。主要监测项目有:水平位移、垂直沉降、道路沉降、管线沉降、建筑物沉降及倾斜、地下水位观测、深层水平位移、支撑轴力等。

4. 监测周期:约120日历天,实际监测服务期以深基坑(槽)开工日期为起点,基坑(槽)工程完工(包括资料移交完毕)的日期为终点。对有特殊要求的基坑(槽)周边环境的监测应根据需要延续至变形趋于稳定后结束。

5. 工作内容:本次监测范围主要为南方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和顺院区改造提升项目洗消中心的基坑(槽)监测及周边环境监测。具体监测项目及监测点数量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为准。

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深基坑工程的专业监测规范要求,并符合《工程测量标准》(GB50026-2020)、《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标准》(GB 50497-2019)、《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 8-2016)、《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建筑基坑支护工程技术规程》(广东省标准)(DBJ/T15-20-2016)等国家、省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和规程。如果国家、省、地方或有关部门颁发了新的技术标准、规范或规定的,则按最新的文件执行。包括按规范要求及基坑变化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向招标人、设计、监理、施工单位提供监测数据以及防患措施。

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固定单价承包。

二、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 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资质要求

2.1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资质中的其中一项

1)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或以上资质;

3)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或以上资质。

2.2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本工程招标接受独立申请或联合体投标。投标联合体必须是由一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与一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或以上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一旦确定则不得改变,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其他任何形式重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2.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2.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2.2.3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2.2.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2.3具有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准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并且证书需在有效期内,CMA计量认证范围需包含深基坑监测相关内容。(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任意一方提供)

3.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资质类别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深基坑第三方监测企业)(若为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3.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https://cxpt.fssjz.cn/cxpt/)中本企业的企业信息、诚信等级的相关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为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若为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4. 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的,不接受其参加报价:

①因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期限未满的;

②因工程中标后弃标而受到行政处罚,期限未满的;

③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

④投标单位在本项目期间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⑤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

三、投标文件内容

1)投标文件组成:报价书及报价书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CMA计量认证资格证书(复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任意一方提供)、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企业登记网页打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2)投标文件份数:一份正本、份副本。正本须逐页加盖公章;副本可以是正本签字盖章后的复印件。除特别说明外,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投标文件正本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签署,并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即可(投标文件中须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按格式要求由联合体各方签署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签署

投标文件中指定需签名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亲笔签署(不得使用签名印章),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按无效文件作废标处理。

投标文件的密封:投标文件简单装订,全部文件装入一个包装袋且密封,所有封口处皆应有投标人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招标人核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投标文件密封袋未按上述要求签署的,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五、招标控制价及其计算方法

计算方法:根据相关规范计算

投标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预算价)金额为:¥262,203.36元。

投标人的报价不得高于投标最高限价,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备注:项目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包干形式。实际完成的基坑监测工程数量以招标人确认的数量为准,最终结算价格以招标人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审核确定

1本项目采用按实结算方,按照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乘以报价清单中的单价(投标报价)或新增项目单价进行结算。招标人有权减少或取消报价清单中所列的任何一项项目,投标单位同意无条件接受,并不得向招标人提出任何索赔

2)本项目报价清单单价不随市场物价变化而作调整。履行合同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材料、设备仪器使用技术分析、软件、管理、办公、交通、物耗、利润、试验、保险、税费(含二次税)、风险、资料收集、现场勘察检测、测量、分析研究、报告文件编制、专家或主管部门评审费、会务费、后续服务费及与履行本项目有关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其它所有费用等)均已计入报价清单单价中,供投标单位包干使用。投标单位必须自行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合同执行期间,招标人将不再另行支付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任何费用或补偿

六、投标文件递交以及开标

投标文件须于20223219 00~ 930递交至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天佑一路7号首层107会议室。2022321 930在上述会场召开开标会议。

注意事项:

1、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如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准时递交投标文件授权代理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供招标人核查,核查未通过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2、参照《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关于有序恢复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资管办〔20201号)(以下简称“《恢复交易活动的通知》”),为配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取消投标人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环节,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自行离开。

备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除附在投标文件中外,还须另外随身携带一份;未随身携带身份证明文件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3、参照《恢复交易活动的通知》,为配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检查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接收投标文件时实施并当场宣布检查结果。投标文件的密封性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4、参照《恢复交易活动的通知》,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须佩戴口罩以及出示本人粤康码(绿码)。投标人授权代理人未佩戴口罩或者本人的粤康码显示非绿码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七、评标办法

1)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经评审的有效投标人少于3家的,本次招标失败,组织二次公开招标。

3按照招标文件内的评标办法,中标候选人结果发布公告的媒介上公示,公示日期为3天。公示期无异议后,招标人确定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的中标人。中标结果在发布公告的媒介上公开

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8.1报名时间:2022228日~20223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分至1200分,下午1430分至1730分,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扫描发送以下资料到代理机构邮箱(Fs_HaiNa@126.com)或者现场递交以下资料到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海纳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平四路13号承业大厦第8层)报名。

1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以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为授权委托人(加盖公章);

3)购买招标文件费凭证(银行汇款凭证)(加盖公章)或者现金缴款

    (4)报名登记表

注:投标人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报名成功后,招标文件发送至购买人登记邮箱或现场拷贝到报名单位U盘(U盘需自备)

8.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若需采用邮寄购买招标文件方式的,快递费到付。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延误接收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招标文件费缴纳方式为现金或银行转账。如采用转账方式,请转账支付至以下账号:

开户银行: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城金碧分理处

   名:佛山市海纳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号:80020000014457134

8.3本项目只接受通过招标代理机构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联系电话:0757-86329619        联系人:肖小姐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佛山市海纳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上发布。

  十、其他

    10.1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招标人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十一、联系方式

     南方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天佑一路7号首层东侧

   人李小姐

    话:0757-86221903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海纳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平四路13号承业大厦第8层

    人:肖小姐

    话:0757-86329619

件:Fs_HaiNa@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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