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南海校区工科大楼项目建设阶段专项法律服务 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2-03-28
华南师范大学南海校区工科大楼项目建设阶段专项法律服务 本招标项目华南师范大学南海校区工科大楼项目,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怡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内部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及委托范围 1. 项目名称:华南师范大学南海校区工科大楼项目建设阶段专项法律服务 2. 工程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华南师范大学南海校区。 3. 工程规模:新建1座工科大楼,占地面积约7183.8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409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40004平方米,地下一层建筑面积约4090平方米,设有一层地下车库。工科大楼建设有半导体科学与技术学院、阿拉丁数据科学与人工智能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北斗研究院、工学部报告厅及预留用房等。 4. 服务周期:本工程预计项目周期为23个月,具体视本工程建设而定。 5. 服务内容:为华南师范大学南海校区工科大楼项目建设阶段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具体详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相关规定。 8、承包方式:固定总价承包。 二、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 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资质要求 2.1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资质: 投标人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的律师事务所。投标人为分所的,须具有总所出具的授权书(格式自拟,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授权书)(注:如果出现同属一家律师事务所的两个或以上投标人递交了投标文件,则该律师事务所及其分支机构的全部投标人递交文件均作无效书处理)。 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为华南师范大学南海校区工科大楼项目提供勘察设计服务或招标代理服务或工程造价服务或BIM咨询服务或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或为本工程施工中标单位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的,不接受其参加报价: ①因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期限未满的; ②因工程中标后弃标而受到行政处罚,期限未满的; ③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 ④投标单位在本项目期间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⑤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 三、投标文件内容 (1)投标文件组成:报价书及报价书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授权书(原件、如有)等。 (2)投标文件份数: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正本须逐页加盖公章;副本可以是正本签字盖章后的复印件。 四、投标文件的签署 投标文件组成资料的授权委托书、报价书中指定需签名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亲笔签署(不得使用签名印章),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按无效文件作废标处理。 投标文件的密封:投标文件简单装订,全部文件装入一个包装袋且密封,所有封口处皆应有投标人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五、招标控制价及其计算方法 计算方法:根据相关规范计算 投标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预算价)金额为:¥450000.00元。 投标人的报价不得高于投标最高限价,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包干,中标价即合同价、结算价。 服务费报价已包含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前期准备、所有工作人员的工勤费用(工资、福利、交通、食宿、通讯、社保、外勤等费用)、招标代理费、调研费用、全额含税发票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发生的其他可预见及不可预见费等。 六、投标文件递交以及开标 投标文件须于2022年4月8日9 时00分~ 9时30分递交至佛山市南海区桂城佛平二路60号交通建设大厦10楼会议3室。2022年4月8日 9时30分在上述会场召开开标会议。 注意事项: 1、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如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准时递交投标文件。授权代理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供招标人核查,核查未通过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2、为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取消投标人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环节,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自行离开。 备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除附在投标文件中外,还须另外随身携带一份;未随身携带身份证明文件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3、为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检查由招标人在接收投标文件时实施并当场宣布检查结果。投标文件的密封性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4、为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须佩戴口罩以及出示本人粤康码(绿码)。投标人授权代理人未佩戴口罩或者本人的粤康码显示非绿码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七、评标办法 (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2)经评审的有效投标人少于3家的,本次招标失败,组织二次公开招标。 (3)按照招标文件内的评标办法,中标候选人结果在发布公告的媒介上公示,公示日期为3天。公示期无异议后,招标人确定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的中标人。中标结果在发布公告的媒介上公开。 八、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8.1报名时间:2022年3月29日~2022年3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现场递交以下资料到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海纳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平四路13号承业大厦第8层)报名。 (1)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以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为授权委托人)(加盖公章); 注:投标人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报名成功后,招标文件将发送至购买人登记邮箱。 8.2本项目只接受通过招标代理机构报名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联系电话:0757-86329619 联系人:孔小姐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佛山市海纳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http://www.fshnzx.cn/)上发布。 十、其他 10.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递交5000元的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和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10.2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招标人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0.3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且被确定为中标人的,不得参与华南师范大学南海校区工科大楼项目后续阶段的招标采购活动。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怡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佛平二路60号交通建设大厦7楼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李小姐 电 话:0757-86228767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海纳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平四路13号承业大厦第8层 联 系 人:肖小姐 电 话:0757-86329619 电 子 邮 件:Fs_HaiNa@126.com招标公告